副部长用扶贫款包养20个情人,有的未成年!后积极退赃,被判11年
2011年至2019年,李亚丽曾出任山西省稷山县县长、隰县县委书记等职务,可谓是大权在握,本应该造福一方,她却用手中的权力疯狂敛财1352.5045万元。另外,李亚丽不仅贪财,而且贪色。她利用贪赃的钱物包养了20多个情人,大多都是年轻男性,甚至还有一个是未成年,年仅17岁。更可恨的是,李亚丽用来挥霍的钱财,除了插手工程款等得来的,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用来帮助贫困群众脱贫的扶贫款。由此可以看出,李亚丽已经沦为了贪婪腐败、道德沦丧的官员。然而,1971年出生于山西绛县的李亚丽,并非一下子就沦落的。上学后,父母对她寄予了厚望,她也是谨记父母的重托,刻苦学习,品学兼优,终于考上了大学。上大学期间,李亚丽因为坚持投身争取妇女权益的公益事业,影响力逐渐扩大,也引起了相关领导的重视。工作后,她很快被提拔为妇联主任,由于工作卓有成效,她历经多岗位历练后,最终当上了临汾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。走上领导岗位后,随着接触的人越来越多,尤其是见识了一些商人挥金如土、纸醉金迷的生活后,李亚丽开始了从一个努力奋斗、有理想的女性逐渐沦落的过程。她原本有着为妇女争取权益、改变乡村女性命运的崇高理想,但随着权力的增长和金钱的诱惑,她逐渐迷失了方向,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。落马后,李亚丽面对调查,一度难以清醒,自我辩护说,她和包养的情人之间是“真爱”,她们之间是你情我愿,她花钱是为了“爱”。但是,无论如何辩护,李亚丽都无法掩盖自己的罪恶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无论地位多高、权力多大,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。鉴于被告人李亚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,还主动供述了其他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,积极退赃,最终被依法判刑1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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